铁岭市中心医院

别名:市中心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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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流程:

挂号﹥诊室分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各科室医生诊室就诊﹥交款﹥处置、取药、化验、检查

就医导航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欢迎您来到铁岭市中心医院就诊!我们将尽心尽责为您的康复而努力,为了您就医方便,特作如下提醒和告知:

  一、铁岭市中心医院实行全天候无假日门诊,全年365天开诊,急诊24小时开放。

  二、急性外伤、中毒、昏迷和危重病人请直接到急诊科就诊,以便及时抢救治疗;发热病人直接到发热门诊挂号就医;腹泻和传染病病人请到感染科就诊;十四周岁以内的病人请到小儿科就诊。

  三、病人就诊前请先挂号,门诊大厅设有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您提供就医指导,并为行动不方便的患者免费提供轮椅服务。

  四、挂号费用包括:

1、病历本0.5元。

2、普通挂号费3元(其中挂号费1元,诊察费2元,70岁以上有老年证和离休干部患者免收挂号费,仅收诊察费。便民门诊请提供我院门诊病志)。

3、专家门诊副主任医师5元,主任医师7元,复诊请携带病历本重新挂号。

  五、需做肝胆超声、胃肠造影、胃镜及生化检查(如肝功、肾功、血糖、血脂、T3 T4等)的患者需空腹(早上不吃饭不喝水)。

  六、血、尿常规及急诊化验半小时后请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取结果,其他化验13:30分后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取结果;磁共振、CT、DR、乳腺钼靶等影像检查均在取片室取结果。

  七、病历是您的就医档案、法律的凭证、报销的依据,医生要参考以前病历,记载目前诊治过程,请您保存好,如有在外院就诊的各种资料看病时请一起携带。

  八、市医保患者每次看病时需携带医保卡和病历本;新农合患者请带好农村合作医疗本和身份证;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好慢性病医疗本。

  九、为方便您及时了解医院基本情况及就医流程,知晓您在就医过程所关心的价格、收费等情况,铁岭市中心医院特在门诊大厅设立了电脑触摸查询台,您可自已操作并查询到:医院基本情况、专家门诊安排及医院各项特色技术、诊疗设备门诊及住院消费明细帐目、资金明细等;同时,大厅电子屏幕对药品价格进行公布,让您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就医。

  十、友情提示:医院门诊人多复杂,就诊环节也多,特提醒广大患者及家属注意:

    1、看管好自己的钱包、手机及其他随身携带物品;

    2、检查单、化验单、处方、治疗单、手术单等付款后,要保管好所有票据,谨防遗失。

  3、我院为无烟医院,在您就诊期间请勿吸烟,吸烟请到楼外吸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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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一、医疗保险现行政策规定:

    1、医保统筹基金年内最高支付金额4万元,大额保险最高支付额16万元。医保患者年内于我院住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500元,二次以上(含二次)300元。

    2、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退休人员自付10%,统筹90%支付。未退休人员均为15%自付,统筹基金85%支付。

    3、医院与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方式分三种:(1)、单病种结算(定额结算);(2)、人均定额结算(3)、服务项目结算(40000元/年)

二、关于执行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标准及药品诊疗项目支付标准:

    1、医保患者医疗费用按照《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规定执行,超出两个目录规定项目的费用和诊疗目录属于丙类项目的费用,均不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直接由个人与统筹按比例支付。乙类药品由患者先行自付5%(乙类药品备注栏中“※”号的药品患者自费10%),其余按照规定支付。备注栏中标有“△”的药品是住院患者自费项目,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3、诊疗目录中的甲类和乙类项目费用支付比例,详见文件(2006)118号和(2007)4号文件。

三、下列疾病不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诊治医生在填写入院通知书时要标明自费)

    1、因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伤害责任事故、故意自残等原因入院治疗。

    2、各种职业病,如矽肺。

    3、各种工伤疾病。

    4、酒精中毒疾病。

(2006)118号文件

    转发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在门诊就医时进行《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乙类超100元以上的检查费,先由个人自付20﹪,然后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先由参保患者自付15﹪,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先由参保患者自付20﹪,然后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铁岭市新农合补偿政策调整通知

    根据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辽卫字【20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新农合补偿政策进行调整,调整住院补偿分段和相应住院补偿比例,现将涉及到我院的调整部分公布如下:

    (一)提高补偿封顶线和住院、门诊补偿比例

  1、补偿封顶线:年住院、门诊累计补偿封顶线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患者年住院、门诊累计补偿封顶线可提高到6万元。

  2、住院补偿:0-1000元补偿比例为30%;1001-10000元补偿比例为55%;10000元以上补偿比例为50%;

  3、门诊补偿:门诊补偿比例仍为25%。

    (二)单病种定额补偿

  1、住院自然分娩和病理性剖宫产:(1)自然分娩:定额补偿标准为400元。(2)病理性剖宫产:医疗费用最高限价为2700元,定额补偿1500元。

  2、血液透析:门诊血液肾透析每次补偿350元,其它门诊血液透析按费用的60%进行补偿,住院血液肾透析和其它血液透析按住院相应补偿规定进行补偿。

  3、体外碎石:门诊体外碎石每次补偿250元,住院体外碎石按住院相应补偿规定进行补偿。

  4、子宫平滑肌瘤:限价4200元,住院补偿2500元。

  5、单纯性单侧甲状腺切除术:限价3500元,住院补偿2100元。

  6、单纯性阑尾炎手术、疝气手术:限价2500元,住院补偿1500元。

    (三)重大疾病补偿

  下列疾病给予重点补偿,并相应提高补偿比例:

  1、对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除外的恶性肿瘤、白血病(患儿除外)和法定传染病(结核病除外)住院补偿比例在相应住院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

  2、对妇女宫颈癌治疗费用在1.5万元以内部分按70%进行补偿,超过1.5万元部分按50%进行补偿;对妇女乳腺癌治疗费用在1.2万元以内部分按70%进行补偿,超过1.2万元部分按50%进行补偿;

  3、苯丙酮酸尿症:门诊治疗按照总医疗费用额度的60%进行补偿,年封顶线为5000元;

  4、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脊髓空洞症住院治疗按照总医疗费用额度的35%进行补偿,年封顶线为6万元,门诊补偿为25%,年封顶线为3万元;

  5、对按照新农合相应补偿规定补偿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仍在10万元以上的可继续给予补偿,其中:10万元-15万元补偿10%,15万元-20万元补偿15%,20万元以上补偿20%。

    (四)转诊制度

  1、省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6)辽宁省人民医院(7)辽宁省肿瘤医院 (8)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 (9)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院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

  2、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对确需转诊的病人,由相关科主任开具转诊单。

  新调整的补偿政策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新调整的补偿政策未涉及的,原已有规定的仍可按原有关规定执行。请相关科室严格执行新的调整政策,并做好对新农合患者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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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铁岭市中心医院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18号

电话:024-72213309

传真:024-72213200

邮编:112001

交通线路:1路、3环、6环、7环、9环、9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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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预约挂号须知:

1、本系统为实名制,首次挂号凭身份证进行注册,利用注册账号登录,再次预约可直接登陆。

2、登录后,请按需求依次选择就诊科室、预约专家、预约日期,最后点击"预约"按钮确认。

3、挂号成功将提示就诊日期、就诊医生、就诊诊室等信息。

4、就诊当日凭注册用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一站式服务中心领取预约单,凭预约单和本人医卡通到相应科室就诊。

5、预约专家仅限于网上公示的出诊专家,另有特殊需求可拨打预约电话024-72215100。

就诊当日请提前30分钟到医院,准时就诊,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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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采血须知

一、采血前注意事项:

    1、采血前应嘱病人尽量减少运动量,不吃食物不喝水保持空腹,以免对化验结果有干扰;

    2、采血前一天,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物,避免大量饮酒;

    3、检验血糖时,早上不需要服降糖药,空腹采血;

    4、采血当天,不要穿袖口过小过紧的衣服,避免采血时衣袖卷不上来或采血后因衣袖过紧引起手臂血肿;

    5、采血时应放松心情,避免因恐惧造成血管收缩,增加采血困难。

二、采血后注意事项:

    1、采血后,应立即用消毒干棉签压紧穿刺部位3-5分钟进行止血,然后弯曲手臂夹住棉签,已免血液渗出。不要揉,以免造成皮下血肿。

    2、采血后按压时间应充分,各人的凝血时间有差异,有的人需要稍长的时间方可凝血,所以当皮肤表层看未出血就停止压迫,可使血液渗至皮下造成青淤。

    3、若局部出血青淤,24小时后用温热毛巾湿敷,可促进吸收。

    4、若出现头晕、眼花、乏力等晕针现象,应立即平卧,引少量糖水。

    5、采血后应在24小时内尽量保持抽血手臂的清洁卫生,不应淋浴或桑拿。

CT检查须知:

    1、腹部CT检查前,禁食4小时,最好前一天晚上起空腹。

  2、一周内不服含金属的药物,不作胃肠钡剂检查。若已作钡剂检查者,须待钡剂排空后才能检查;若需作急诊,应在给予清洁灌肠或口服缓泻剂使钡剂排空后,再行CT检查,以免影响图象质量。

  3、检查前务必除去检查部位的高密度或金属物品。例如:头颅、五官检查中的发夹、耳环,胸部检查中的项链、领带夹、金属饰物及上衣口袋中的金属物品,腹部检查中的皮带、手机、钥匙等,请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4、需作增强扫描的病人,需提前预约,严格把握相关禁忌症(另附)。

  5、在胸、腹部检查过程中屏气非常重要,有利于提高图象质量,提高效率。一般采用平静均匀呼吸时屏气。

  6、病人请携带有关的病史和资料,如超声检查、化验、放射性核素、X光、MRI及已作过CT检查等各种检查资料和图片,以供参考。

  7、请病人家属陪同前来作检查,危重病人需要有关医护人员陪护。

  8、检查过程中病人请尽量配合医生检查,避免运动,以提高图象质量。

  9、请妥善保管您的CT片,以便下次复查时观察对比。

  10、孕期妇女严禁进入CT检查区域

磁共振检查注意事项

一、检查前注意事项

  1、体内有磁铁类物质者,如装有心脏起搏器、动脉瘤等血管手术后留有血管夹者,人工瓣膜,重要器官旁有金属异物残留等,均不能作此检查。但体内植入物经手术医生确认为非顺磁性物体者可行磁共振检查。

  2、要向技术人员说明以下情况:有无手术史;有无任何金属或磁性物质植入体内包括金属节育环等;有无假牙、电子耳、义眼等;有无药物过敏。

  3、不要穿着有金属物质的内衣裤,检查头、颈部的病人应在检查前一天洗头,不要擦任何护发用品。

  4、检查前需脱去除内衣外的全部衣服和乳罩,换上磁共振室的检查专用衣服。去除所配带的金属品如项链、耳环、手表和戒指等。除去脸上的化妆品和假牙、义眼、眼镜等物品。

  5、检查前要向医生提供全部病史、检查资料及所有的X线片、CT片、以前的磁共振片等。

  6、腹部(肝、脾、肾、胰腺、胆道、输尿管等)检查者检查前禁食4小时。

  7、磁共振泌尿系造影(MRU)者检查前患者需要憋尿。

  8、儿童、神志不清者,需镇静并有健康人陪同。

  9、按预约时间提前半小时在相应检查室大厅候检。

二、检查时注意事项

  1、磁共振检查时间较长,且病友所处的环境幽暗、噪声较大。要有思想准备,不要急躁,不要害怕,要在医师指导下保持体位不动,耐心配合吸气、屏气等。

  2、磁共振机器上有对讲机或挤压泡,检查时如有不适及时通知医师。

胃肠造影前须知

1、检查前3天前停服不透X线的药物如铋剂和钙剂。

2、检查前1天,停止服用影响胃动力的药物。

3、造影前12小时禁饮食,即检查前1天晚餐后禁止饮食(包括开水、早餐和药物),空腹来检查。

4、检查食管可不必禁食,如疑为食管下端的病变也需禁食,以便观察贲门、胃底。

5、造影检查前务必除去检查部位的高密度及金属物品(如:各类金属饰品、领带夹、皮带、手机、钥匙、硬币 等,并妥善保)

6、检查3小时后到一楼影像中心取片室取报告。

超声检查须知

  1.做肝胆胰腺检查前晚禁食油腻,当天晨起禁食。

    因为空腹时,胆囊内胆汁充盈良好,图像显示清晰,能准确反映胆囊大小及其内部情况,可发现结石及息肉等病变,进食后,胆囊收缩,胆汁排空,胆囊疾病不宜显示;空腹时,不受胃内容物及气体干扰,胰腺和肝脏能清晰显示。

  2.做膀胱、前列腺及妇科检查前憋足尿,否则影响检查结果。

    因为膀胱充盈时能准确显示膀胱壁及内部情况,并作为透声窗,使后方前列腺及子宫附件显示清晰。  

  3.妇科做阴式检查时,需排空尿液。

    最好于非月经期或不流血时进行该项检查。

  4.做腹腔血管扫查时需空腹,必要时清洗肠道,以免腹腔气体干扰,影响检查效果。

  5.复诊患者,请告知病史及携带原检查报告单,以便对比观察病情变化及进展情况。

    只有做好这些准备,才能保证图像质量,获得最为准确的检查结果。

胃镜检查须知

1、检查前需行肝功检查(近一个月内),必要时行心电图、超声或其他检查。

2、检查前一天晚餐进易消化食物,不宜过饱,晚10点后需绝对禁食。

3、检查当天早晨须禁食 (下午检查中午须禁食)。

4、来检查时请随带病历及所摄的X线片。

5、检查后未取病理者正常进食或遵医嘱,取病理者进2—3天软食后恢复正常或遵医嘱。

肠镜检查须知

1、检查前三天进少渣食物(不要饮牛奶)。

2、检查前一天进流质(豆浆等)。

3、检查前晚或下午服泻药。

4、检查当日不进早餐,尽量解清大便。

5、请随带病历及钡灌肠X线摄片。

6、镜检后有明显腹胀或腹痛加重及便血者请随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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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患者入院流程

一、入院手续

1、门诊医生开入院通知单。

2、诊室护士指导住院患者及其陪护到住院处交费,平诊患者直接到病房办理住院,急诊、危重患者由120陪检人员护送到病房。

二、患者到病房后

1、病房值班护士主动、热情接待患者,做到来有迎声。及时安排床位、建立住院病历 。

2、责任护士将患者送到床旁,妥善安置后为患者送上温馨大礼包(洗漱用品)让患者及家属详细阅读病人选择医生协议书并签字。

3、带患者或家属熟悉病室环境并做好入院宣教,如病室内不准吸烟、饮酒,住院期间不准外出等;详细介绍入院须知,包括病室环境、作息时间、饮食制度、探视、陪护制度、医生查房时间、呼叫器的使用、物品保管、防火防盗、主管医生等。

4、告知家属住院所需物品,将多余物品带回,保持病室整洁。

5、通知医生为患者做进一步检查(如为急危重患者,到病房后立即通知医生)。

6、责任护士对新入院患者做到入院评估,提出护理问题,制定护理措施,书写护理纪录。(如:急危重患者需立即进行紧急抢救者,护士应在通知医生的同时进行紧急抢救)

7、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认真履行告知程序,取得患者主动配合。

8、遵医嘱为患者进行治疗护理,并提供优质服务(如:为患者打电话,提供病人所需)。

患者出院流程

1、患者出院由主管医生决定,提前一日告知患者,介绍办理出院手续的方法。

2、为患者做出院宣教,包括病情观察、饮食、休息、睡眠、运动、正确用药、复查时间等。

3、将出院后用的药物核对、整理后,写出用法及注意事项,交患者或家属妥善保存。

4、向患者征求意见或建议,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5、整理病历,撤床头卡及各种治疗卡。

6、办理出院手续,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清楚,将患者护送到病房门外或到大门外。

7、床单做终末消毒处理后,铺备用床迎接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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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便民服务中心:

欢迎您来到铁岭市中心医院就诊,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医院在门诊大厅设有市县区医保、新农合医保服务台和一站式服务中心,如果您在就诊期间有什么困难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一、医保服务台:

1、每日值班院长为您排忧解难,倾听您及家属对我院医疗服务的评价和建议,及时协调医患关系的有关问题。

2、市、县、区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保政策、待遇咨询解答,办理住院、转院程序审批。

3、门诊特殊医疗服务,为您提供门诊退药、退费、病假证明办理审批手续审批。

二、一站式服务中心:

1、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为您指引就诊路线,介绍名医、专科特色,帮助实现就诊及检查。

2、提供归侨、侨眷、海外侨胞优先的措施。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免费提供轮椅、代挂号、陪诊、陪检查,代交费、代取药等全程服务。

3、引导病人正确办理住院手续,并根据患方需要协助办理住院手续。

4、负责为您打印、发放门诊检查报告单,免费为病人提供开水及茶杯,针线,为呕吐病人提供塑料袋,代寄各种检查报告单。

5、向患者免费提供有关健康保健、疾病防治知识及科普宣传、治疗经费等咨询,并发放健康教育手册。

6、开设便民门诊,为病人开各种检查申请单,为常规服药的慢性病人开常用药,免费测血压,各种检查报告单释疑。

                        咨询电话:0410-2213021   0410-221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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