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别名: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三级乙等 综合医院
您的位置: 39就医助手 > 天津医院查询 >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 就诊指南
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1.挂号

2.各科室就诊

3.收费缴费处

4.相关检查

5.缴费

6.取药

7.回家

查看剩余全文
收起全文
医保报销:

急诊抢救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七日内的医疗费用(为连续留观的),可以按照住院比例报销,与住院起付线合并,但需要交到患者所在单位(城乡患者交道所在街道)报销。

  所需材料:

  1.收据:(到急诊服务台盖医保章、急诊章和全额垫付章)

  2.清单:到门诊一楼清单窗口打印。(道急诊服务台盖医保章和急诊章)

  3.留观证明:携病历本到急诊找医生开诊断证明(注明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入院,其中留观时间应有连续性,并加盖诊断章、医保章和急诊章)。

  待病人出院,结完帐以后,将住院结帐收据(或复印件)一起交到单位或街道。

查看剩余全文
收起全文
来院交通: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坐落于天津市北部区域,与景色秀美的北宁公园毗邻。位于东纵快速西侧,北站立交桥下,与天津北站面对面。如果您乘火车来津,从天津北站下车,出站即到。从天津东站下车,出发后约15分钟,行程大约5公里即可到达。

  您可以乘坐1、22、27、32、177、609、619、622、641、656、670、671、689、818、869、901、903、908路公交车,在北站下车;乘坐14、656、675路,在北站体育场下车;乘坐12、18、610、803路公交车,在辰纬路下车。

  乘地铁三号线在中山路站或北站站下车即可到达。

查看剩余全文
收起全文
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预约中心电话——26182146

2.现场预约:地点在门诊一楼预约挂号窗口

3.诊间预约:您可以在就诊结束时请医生直接帮您预约

4.医指通预约:

您可以在社区或医院通过医指通设备以及医指通网站预约,网址为:http://www.eztcn.com,市内预约电话:400-6511-800,异地患者专线:022-266908185。

全国门诊预约挂号网:http://www.guahaoe.com/(需缴3元信息费),电话:95169。

二、预约时间:

电话预约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6:00医指通预约时间:工作时间均可预约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电话预约和门诊预约服务暂停。

三、预约内容:专家门诊、普通门诊

四、预约要求:

1.为保证预约号被充分利用,我院实行实名制预约,预约时请如实告知患者本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身份证号”等。

2.就诊当日请持身份证到医院门诊一楼预约挂号窗口确认。同时凭借手机短信反馈的凭证码取号。如证件不全或证件信息不符,不能领取预约号。每人每天最多预约两个科室的号(没科限约一个号)。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1.提前3-5个工作日预约,当天出诊专家不参加预约。

2.挂号费可能由于专家职称调整而发生变化,以当日挂号时为准。

3.专家号资源有限,预约成功后,如果您不能按时就诊,请在就诊前一天14:00之前取消预约;否则,近将被列入到违约名单,累计三次无故未来院就诊者,取消预约资格。

4.专家临时请假或停诊,我们会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就诊当日如专家紧急外出或因病不能出诊,来不及提前通知,将由医院安排相应专家接诊,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5.在目前阶段,预约挂号仅能帮您解决专家门诊“挂号难”的情况,保证您在就诊当日能得到专家诊治,但仍需要排队就诊。

查看剩余全文
收起全文
检查须知:

一、肺心病门特需要提供:

专家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超声心动、心电图、肺部CT或胸片、出院小结、复印件(若病人未住院,需复印门诊病历皮和内容)

病人本人医保卡

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二、偏瘫门特需要提供:

专家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本年内CT或核磁报告、原件、复印件

门诊病历皮和内容原件、复印件

病人本人医保卡

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备注:半年内住过院的病人到门诊医务科复印出院小结、CT或核磁报告到神经科专家鉴定。

三、糖尿病门特需要提供:

专家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本年内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或餐后2小时血糖)报告原件、复印件

门诊病历皮和内容原件、复印件

病人本人医保卡

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备注:半年内住过院的病人到门诊医务科复印出院小结、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或餐后2小时血糖),到内分泌科请专家鉴定

四、癌症门特需要提供:

专家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复印病历报告、出院小结(到门诊医务科)

病人本人医保卡

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查看剩余全文
收起全文
出入院须知:

一、办理住院登记手续须知:

1、当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带齐以下证件:住院证,身份证,医保证,医保卡;

2、当您办理医疗保险时,城镇职工请带齐证件:医保证,医保卡,押金条;城镇居民请带齐医保卡或身份证,押金条;

3、当您办理生育保险时请带齐以下证件:医保卡,准生证,押金条,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表;

4、当您受到外伤时,先办理住院手续(需要住院证、身份证),然后根据天津市有关意外伤害附加险的要求,对因各种外伤而就诊的参保患者,施行全额垫付(不刷医保卡)。事后,请到相关部门办理结算。同时务必于5日之内报案,(参保人意外死亡的,合法受益人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报案)咨询电话:4006596196

二、办理出院结算手续须知:

1、普通职工(全费病人、医保病人)请带齐所有押金条即可办理结算;

2、当您单位有二次报销时,请在8号窗口打印医保审核单,即二号表;

3、当您有商业保险、意外险报销时,结算后也可到8号窗口打印住院费用总明细。

查看剩余全文
收起全文
其它事项:

.探视者要遵守探视时间,按规定时间进行探视。

  (1)住院患者作息时间:中午12:00~1:30为午休时间,晚9:30准时熄灯。

  (2)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17:00~20:00,周六、日15:00~20:00。

  2.确需陪伴患者由主管医生决定,根据医嘱进行陪伴。

  3.陪护人员应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有事离开患者,必须通知医护人员。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不随地吐痰,不在院内吸烟,保持病房的安静和清洁卫生。

  5.不能携带躺椅、折叠椅、马札进入病房,病室窗台上不得摆放物品。

  6.禁止在病室内使用家用电器和在抢救电源上充电,以免影响仪器的正常运转。

  7.探陪人员不得擅自翻阅病例及其它医疗记录,不得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在查房和治疗时间主动离开病室。

  8.探陪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丢失医院物品须按价赔偿。

查看剩余全文
收起全文
健康资讯 医院资讯
医院推荐 医院大全 医院专科 网上预约
纠正

信息有误

信息有误

信息有误

信息有误

信息有误

信息有误

信息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