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医流程:
-
初诊患者→挂号或取号→候诊→就诊→交费→取药或检查→离院或住院
查看剩余全文收起全文
- 检查须知:
-
检查须知: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须与申请单相同,如果不同请到开具申请单科室更改,或者重新开具申请单,否则不能登记检查,请您理解配合。
2、登记及等候:请您持检查凭证到登记室进行登记,然后在候诊厅排队,等待检查。候诊期间请不要远离候诊厅,按照叫号系统或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到检查室门口候诊室并完成检查,叫号系统叫号后,若患者未能按照时间到检查室检查的,须重新排队等候。
3、检查前的准备:为节省您的时间和保证影像质量,请您将与检查相关部位所佩戴的物品摘掉或拿出,如:项链、胸罩、耳环、手机、钥匙、膏药、腰带、硬币其他金属物等,并自己妥善保管好,以防丢失。
4、等待检查:等待检查时不要打开检查室的门,以防不必要的射线危害。
5、检查中的配合:在检查过程中,医生需要您的配合,做好吸气、闭气等指令,请您认真配合,检查时请不要随意移动身体,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6、检查结果后,根据手中的取结果凭证显示的时间到登记处取结果。
7、急危重抢救患者,给予优先检查。
8、如果您已经怀孕或准备怀孕,请您告知我们。
查看剩余全文收起全文
- 其它事项:
-
探视、陪护人员须知
1、 探视病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凭探视证或陪护证进入病房。
2、 手术室及各重症监护室(ICU)等特殊病区谢绝探视。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生、科室主任同意后按规定探视。
3、 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说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话,不在病床睡觉,不在病区吸烟,爱护公物。4、 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不得擅自翻阅病案和护理记录。
5、 探视、陪护人员必须要服从医护人员管理,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丢失或被盗。
6、 每床病人限发1张陪护证,实行一人一证管理。
7、 探视人员获取陪护证须交纳押金10元,管理人员给陪护人员开具收据并做好登记,包括陪护人姓名、陪护使用期限。
查看剩余全文收起全文
- 2024-11-02女性下身痒豆腐渣是怎么回事
- 2024-11-01晚上睡口苦是什么原因吃什么中成药
- 2024-10-31经常性腹痛拉肚子什么原因
- 2024-10-29左侧乳突炎症严重吗
- 2024-10-29血液疾病会不会引起头晕呕吐
- 2024-10-29孩子八岁了弱视眼睛能治好吗
- 2024-10-28低血糖什么治疗方法
- 2024-10-26孕期过敏性结膜炎可以用眼药水吗
- 2024-10-25新生儿急性阑尾炎早期症状有哪些表现
- 2024-10-24末梢神经炎治不好怎么办
- 2018-02-09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院史陈列馆2月8日正式开馆
- 2017-12-04浦东、静安携手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成立两大区域妇产科医疗联合体
- 2017-11-04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成功救治一双胎延迟分娩胎儿
- 2017-10-27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预防性宫颈环扎整体成功率达95%以上 十年曲折“二宝”路,医患信任终圆梦
- 2017-10-21乳房与生活一起重建!36岁乳腺癌患者在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完成“背阔肌+假体”乳房再造
- 2014-06-10上海成立全国首个“患者委员会”
- 2013-11-05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 2012-10-12第一妇婴首射频消融减胎
- 2012-09-20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 2009-06-05沪一妇婴微创妇科就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