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别名:上海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二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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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初诊患者→挂号或取号→候诊→就诊→交费→取药或检查→离院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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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检查须知: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须与申请单相同,如果不同请到开具申请单科室更改,或者重新开具申请单,否则不能登记检查,请您理解配合。

2、登记及等候:请您持检查凭证到登记室进行登记,然后在候诊厅排队,等待检查。候诊期间请不要远离候诊厅,按照叫号系统或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到检查室门口候诊室并完成检查,叫号系统叫号后,若患者未能按照时间到检查室检查的,须重新排队等候。

3、检查前的准备:为节省您的时间和保证影像质量,请您将与检查相关部位所佩戴的物品摘掉或拿出,如:项链、胸罩、耳环、手机、钥匙、膏药、腰带、硬币其他金属物等,并自己妥善保管好,以防丢失。

4、等待检查:等待检查时不要打开检查室的门,以防不必要的射线危害。

5、检查中的配合:在检查过程中,医生需要您的配合,做好吸气、闭气等指令,请您认真配合,检查时请不要随意移动身体,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6、检查结果后,根据手中的取结果凭证显示的时间到登记处取结果。

7、急危重抢救患者,给予优先检查。

8、如果您已经怀孕或准备怀孕,请您告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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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探视、陪护人员须知

1、 探视病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凭探视证或陪护证进入病房。

2、 手术室及各重症监护室(ICU)等特殊病区谢绝探视。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生、科室主任同意后按规定探视。

3、 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说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话,不在病床睡觉,不在病区吸烟,爱护公物。4、 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不得擅自翻阅病案和护理记录。

5、 探视、陪护人员必须要服从医护人员管理,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丢失或被盗。

6、 每床病人限发1张陪护证,实行一人一证管理。

7、 探视人员获取陪护证须交纳押金10元,管理人员给陪护人员开具收据并做好登记,包括陪护人姓名、陪护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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