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总局医院

别名:海南农垦总局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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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患者来诊后,到咨询台填写信息卡

1.自助挂号处,就诊排队,等待医生呼叫。

2.经过医生检查、诊断后,医生开检查单、处方。

3.患者到挂号收费处缴纳费用,取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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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统一 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根据《办法》,全省将执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城镇非重度残疾人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50%。所需资金从市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省和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由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进行调整。?

  新生儿“落地参保” 学生可享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办法》确定了新生儿可实行“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出生当年保险费的,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至出生次年12月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4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出生当年保险费的,可享受缴费次月至出生次年12月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海南省参保条件且在办理户籍登记前因病抢救无效死亡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4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可凭新生儿死亡证明到出生地社保经办机构补办该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按有关规定报销住院救治的医疗费用。?

  在海南省各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入学当年缴费参保的,按学年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校期间连续缴费参保的,毕业后仍可享受已缴费参保自然年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医保支付待遇标准统一 年最高支付为15万元

  全省执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一、在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350元。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的,起付线累计结算。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二、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三、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医疗费分担比例,可根据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由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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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公共汽车22路、26路、7路均直达总院。

2、公共汽车1路、4路、12路、15路、16路、19路、24路、34路经过我院东湖院区。

3、海口东站、西站、南站早上8时至下午3时30分均有我院的免费接送车辆,每1个小时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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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B超

  腹部检查当日禁食、禁水、排大便。

  下腹部(妇科)检查前饮水、憋尿。

  携带既往超声报告单何其它影像资料。

胃镜

  检查前一日晚饭吃易消化食物。

  检查当日禁食、水、药、烟。

  2%利多卡因凝胶(咽喉部局麻药)应于检查前服用。

  老、弱、高血压、心、肺、脑病患者需家属陪同。

  胃镜治疗均需家属陪同并签同意书;电切治疗前必须查血小板及凝血项,停服一切抗凝药物及活血药物(如阿司匹林等);安装起博器者不宜做电切治疗。

  因故不能按时来检查者请提前两天通知本科室,过期不来检查者,申请单作废不予退款。

  高血压患者当日晨可服降压药物。

结肠镜

  检查前一日晚饭吃易消化食物。

  当天早晨禁食、早六点口服20%甘露醇250ml(1瓶), 继续1小时内饮水5倍。(除次之外,便秘患者需提前3 天进食少渣低脂半流食,在申请医师指导下服用通便药)。

  当天中午不吃饭。

  女同志月经期间不做此检查。

  所有接受结肠镜检查患者均需家属陪同。

  因故不能按时来检查者请提前两天通知本科室,过期不 来检查者,申请单作废不予退款。

  高血压患者当日可服降压药。

胃肠道造影

  钡餐当日晨不吃东西、不喝水。

  钡灌肠当日在申请医师指导下服用通便药。

  带挂号证或手册来本科室检查,过期不来检查的门诊及住院患者,申请单作废不予退款。

CT检查

  请带详细的病情摘要及X光片(平片及造影片)。

  除扫描前4小时禁食外,扫描前一周不吃含金属的药物,不做胃肠造影。

  住院及外院病人请医生陪同。

  检查前要做碘过敏试验。

  燥动不配合及危重病人,须由临床科处理后再扫描。

  因故不能按期检查者,事先电话通知我们、酌情另行安排。

  做CT检查之前需办理“同意用药”的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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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入院须知

1.请您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

     2.为了您的安全,请您在住院期间不要离开医院。

     3.请不要随意翻阅病历及其它医护记录,确保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4.请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如不慎损坏则应酌情赔偿。

     5.医院为开放的公共场所,请妥善保管各类物品,如现金、手机、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以免遗失。

     6.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和休息,请您家属及亲友遵守探视规定,每位病友原则上限定二人探视。对年老体弱的病员,根据需要家属实行24小时陪护。

     7.请共同保持病房内外环境的整洁,不要在住院区内吸烟,不随意吐痰、抛扔果壳纸屑,不向窗外抛掷东西,以免伤及他人。

     8.请保持病房的安静,不要大声喧哗、逗闹、取乐等。

     9.为了保障用电安全,请勿携带电饭煲等电器进病房。

出院流程

    

    1、医师开出出院医嘱,病区护士核对审核后通过计算机发出出院通知,出院结算处收到转交病历后进行出院结账处置。

    2、出院结算处完成结账后电脑系统自动传递可以结账信息至病区,根据系统提示或住院部电话提醒病区护士通知病人按时段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3、办理出院手续需带齐住院期间所缴的全部预缴款收据。如预缴款收据不慎遗失,请先到出入院处领取遗失证明单,填写完毕后再到病区护士站盖章确认,凭已盖章的遗失证明单、病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方能结账。如遗失支票预缴款收据的还需由出票单位盖章证明。为了避免引起争议,外伤、车祸、工伤病人如不能提供全部预缴款收据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书(不接受单方遗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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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1、全省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2、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3、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4、省直属、农垦、海口市、三亚市、保亭县、琼中县、陵水县、乐东县、海南国税、海南矿业公司、八所港务集团公司离休干部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5、省直、海口市、琼海市、琼中县、洋浦开发区生育保险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6、省直、琼海市、陵水县、洋浦开发区工伤保险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7、省直、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三亚市、洋浦开发区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8、省直、海口市、保亭县、东方市、琼中县、万宁市、儋州市、三亚市、乐东县、澄迈县、屯昌县(血、腹透)、临高县、洋浦开发区从业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9、海口市、东方市、琼中县、万宁市、三亚市、屯昌县(血、腹透)、临高县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10、万宁市、儋州市、临高县、白沙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直报定点医疗机构;

11、2005~2009年连续5年被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授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优等奖"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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