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别名:大足县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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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挂号或取号→相应诊区报到候诊→诊疗→交费→检查/取药→离院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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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报帐须知

各位参保患者:

如果您参加了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向您作如下告知:

1、入院当天请持住院通知书(医生签字确认身份)、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医院入出院处办理入院医保登记手续。

2、参保患者入院时未带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的,需在入院三天内向医保审核处提供住院通知书及以上证件。超过时限的按非参保病人处理。

3、请在住院治疗期间不要离院,坚持住院治疗,否则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4、如果您因意外伤害入住本院,请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如实告知医护人员,及时将住院入院记录和《外伤病人受伤原因承诺书》到医院医保审核窗口进行审核。

5、根据您的病情诊治需要,医生使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须征得您的签字同意。

6、如果出院需要带药巩固治疗的,原则上只能带口服药,且带药量不应超过7天剂量,特殊疾病带药不应超过14天剂量。

7、转入住院的参保病人,需在入院二十四小时内提供转出医院的转诊手续。

8、转出住院的参保病人,需由医生开具“转院证明”,医务科审批及盖章后,医保审核处进行网上登记(职工医保病人转上级医院在区医保中心进行网上登记)。

9、出院当日,请您持下列资料到医院医保审核处办理结账手续:①医生签字确认病人身份的出院通知书(加盖“费用已清”章);②出院记录(病人、医生均需在上面签字);③社保卡原件或医保电子凭证;④预交款卡;⑤外伤病人需提供已盖章审批同意报帐的《外伤病人受伤原因承诺书》复印件;⑥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均需提供计划生育证复印件;⑦参保患者住院期间使用了白蛋白、血液制品、高值耗材等需提供《参保人员使用医疗检查、特治项目(药品)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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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新院区(“三甲”医院)地址:大足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3号,行政服务大厅往东前行200米左右,乘坐101路、104路公交车可直接到达医院。

2.大足区人民医院免费班车每天往返新、老医院:早上7点开始从老院区出发,下午6点30分在新医院返回最末一班,中间每一小时往返一次(老院区整点出发、新院区半点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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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一、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出院复诊均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二、预约挂号途径:

1.电话预约:预约专线023-43789175,提供有效证件实名预约。

2.现场预约:门诊一楼B区现场预约窗口,带上有效证件实名预约。

3.门诊诊室预约:门诊医生在接诊患者后,填写门诊预约单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4.自助机预约:患者自行在自助机上按照操作流程预约。

5.微信/支付宝平台预约:患者自行在大足区人民医院公众号上的微信/支付宝平台按照操作流程预约。

6.网络预约:患者自行在12320网络平台上按照网络预约挂号流程预约。

三、预约挂号时间:

1.可提前1-5个工作日预约,实行实名制预约。

2.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不预约就诊当天。

四、预约挂号不另加收费,只针对门诊平诊病人,急诊、危重病人不包括在内。

五、预约挂号者在预约时间段就诊享受优先就诊权利,除此以外不享受其他特殊权利。

六、现场及电话预约挂号成功的患者,上午就诊请于当天10:00前,下午就诊请于当天16:00前到预约挂号窗口取号(在自助机上预约的患者只能在自助机上取号),超过取号时间将取消您的预约号,如需就诊,请现场挂号。

七、如需退号,电话、现场预约请于就诊前一天拨打023-43789175办理,微信、支付宝、网络预约请自行在相应平台退号,就诊当天不提供退号,退号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八、预约各专科或专家号以我院出诊医生或专家排班表为准,如预约医生或专家因教学、会议等原因不能如约出诊时,医院将安排同等资历的医生应诊或停诊,并提前通知您,您可选择退号或在同等资历医生处就诊或另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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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就医须知:

1.本院已全面开展预约挂号服务,可以电话、现场、微信及自助机预约,将给您带来就医的便捷,预约电话:023-43789175。

2.门诊服务时间:我院门诊为无休日门诊,全年开诊,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3.门诊部有出诊医师的专业和职称介绍,有医师出诊信息公布,请您按自己的要求选择门诊科室和出诊医师。如您不明白选择什么专科,可向分诊服务台分诊人员咨询。

4.挂号时,请用身份证或医保卡办理就诊卡,确保信息准确,持就诊卡及银联卡可到自助挂号缴费机上自行挂号缴费(特病患者不能在自助机上缴费)。

5.挂号单当日有效,过期作废,退号仅限当日。当日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不需重复挂号,次日起取的检查结果需重新挂号后再就诊。

6.来院就诊,原则上以空腹为好,因为有许多检查化验要求空腹结果才准确。在就医、缴费、检查、治疗和取药时请遵守秩序,严禁吸烟,保持安静。

7.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收费。需预约的检查、治疗如核磁共振、胃肠镜、四维彩超、24小时动态心电图等请先缴费后至相关科室进行预约。

8.住院和出院请在住院部一楼出入院结算处办理,诊断证明书盖章在门诊一楼大厅服务台,门诊费用清单在门诊一楼B区门诊部办公室处打印。

9.请保管好您的财物,严防被盗。

10.请您不要相信外来“医托”及少数无业人员的花言巧语,谨防被骗。

11.病重、年老体弱、孕妇、行动不便及未成年患者请家属陪同就医,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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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患者入出院手续办理须知

一、入院

因疾病入院的参保患者凭:

①社保卡原件或医保史子凭证

②《住院通知书·》(医生签字确认身份),在入出院窗口直接办理医保入院。

普通病人凭《住院通知书》办理入院。

入院时未转办医保的参保患者需提供

①社保卡原件或医保患子凭证

②住院通知书(医生签字确认身份)

③外伤病人需提供《外伤病人受伤原因承诺书》和入院记录(48小时内办理)

④落地医保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正常分娩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医保审核窗口转办医保。

二、出院

(一)普通病人

凭医生开具的①出院通知书(护士加盖“费用已清”章);②预交款卡,24小时均可在住院部一楼入出院窗口办理出院手续。

(二)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职工生育保险病人

1、所需资料:①医生签字确认病人身份的出院通知书(加盖“费用已清”章)

②出院记录(病人、医生均需在上面签字)

③社保卡原件或蓝保电子凭证

④预交款卡

⑤外伤病人需提供已盖章审批同意报帐的《外伤病人受伤原因承诺书》复印件

⑥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均需提供计划生育证复印件

⑦参保患者住院期间使用了白蛋白、血液制品、高值耗材等需提供《参保人员使用医疗检查、特治项目(药品)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检查报告。

2、办理流程:科室完清手续,患者持出院资料在住院部一楼医保审核窗口登记后,到住院部一楼入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职工医保和职工生育保险在职工医保窗口办理)

3、危急重症参保患者需转院治疗或其他特殊情况,在医保报账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到住院部一楼入出院窗口24小时办理出院。

4、费用总清单在入出院处盖章、出院诊断证明在门诊一楼导医服务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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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门诊部便民服务措施

我院以“至亲、至意、至精、至微”为服务理念,为您提供以下便民服务:

1.为病员提供咨询服务(门诊一楼咨询服务台)

2.为病员提供针线包、老花镜、纸、笔、止血贴

3.为行动不便的病人免费提供轮椅、拐杖、平车、手杖

4.为病员提供健康宣传资料

5.为病员提供饮用水和一次性纸杯

6.安设导视系统,触摸查询系统,方便病员查询就诊路线及就医信息

7.实行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开通现场、电话、微信、自助机预约,预约电话:023-43789175

8.为病员提供失物招领(门诊负一楼保卫科)

9.大厅内LED电子屏幕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1.为残疾人提供专门的卫生间

13.下雨天为病员提供雨伞

14.为病员提供免费便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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