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别名:北京市朝阳区第二医院

二级甲等 中西医结合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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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1) 交费——在门诊楼一层、三层(上午)收费窗口交费。

  (2) 取药——西药和中成药在门诊楼一层大厅中西药房;中草药在医院东侧平房中草药房。

  (3) 化验——在门诊楼三层东侧检验科。

  (4) 门诊注射、输液治疗—在门诊楼一层东侧急诊科内。

  (5) 门诊抽血——在门诊楼五层抽血室。

  (6) 放射科(CT、X线检查)——在病房楼一层。

  (7) B超、彩超、心脑血管超声检查室——在门诊楼三层。

  (8) 心电图——在门诊楼四层。

  (9) 内窥镜(胃镜、结肠镜)——在医院内东侧平房。

  (10) 取化验结果——请到开化验单的科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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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一、 医保患者就医时请持社保卡(医保卡)挂号,自费或无卡患者需先办我院就诊卡再挂号。

  二、 挂号后到相应科室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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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乘118、112、115、101、718、725、康恩专线小庄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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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

  为了确保您能在我院满意就医,现将挂号须知告知如下:

  一、挂号时间及挂号费:

  1. 挂号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7:30—11:30

  下午11:30—16:30

  周六、周日:上午07:30—11:30

  下午11:30—15:30

  节日挂号时间另行通知

  2. 挂号(挂号+诊疗)费:

  普通号:普通医师号:自费:4.50元 医保:2.50元

  主治医师号:自费:5.00元 医保:3.00元

  专家号:副主任医师号: 自费:7.00元 医保:5.00元

  正主任医师号: 自费:9.00元 医保:7.00元

  急诊号: 自费:5.00元 医保:3.00元

  节假日号: 自费:5.00元 医保:3.00元

  3. 挂号时间如有变动,请以挂号通知为准。

  4. 挂号凭证当日有效。

  二、门诊开诊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六、周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6:00

  节日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三、挂号流程及须知:

  1. 医保患者就医时请持社保卡(医保卡)挂号,自费或无卡者需先办我院就诊卡再挂号。

  2. 就医时,请携带《北京市门急诊病历手册》。

  3. 急诊患者先到急诊科分诊再挂急诊号,急诊科24小时开放,节假日不休息。

  4. 发热、腹泻、肝炎等患者请到感染性疾病科挂号就诊。

  5. 专家、专科门诊停诊信息以当日挂号室停诊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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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一忌采血时间太晚

  体检化验要求早上7:30~8:30采空腹血,最迟不宜超过9:00。太晚会因为体内生理性内分泌激素的影响,使血糖值失真(虽仍为空腹)。所以受检者应该尽早采血,不要轻易误时。

二忌体检前贸然停药

  采血要求空腹,但对慢性病 服药应区别对待。如高血压病患者每日清晨服降压药,是保持血压稳定所必须的,贸然停药或推迟服药会引起血压骤升,发生危险。按常规服药后再测血压,体检医生也可对 的降压方案进行评价。服少量降压药对化验的影响是轻微的,可以忽略不计。所以高血压患者应在服完降压药后再来体检。对糖尿病或其他慢性病患者,也应在采血后及时服药,不可因体检而干扰常规治疗。

三忌随意舍弃检查项目

  体检表内设定的检查项目,既有反映身体健康状况的基本项目,也包括一些针对恶性疾病和常见疾病的特殊检查项目。有些检查对疾病的早期发现有特殊意义。如肛门指诊检查,对四十岁以上受检者直肠肿物的发现尤为重要。有的受检者因怕麻烦或害羞,自动放弃该项检查,若受检者真有病变,自然也就失去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其后果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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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同志您好:

  我们全院医护人员对您的到来表示关注,并在您住院期间为您提供精心治疗和护理。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我们共同战胜疾病、使您或您的亲属早日康复。为保证您的有效治疗和安全,希望您配合我们做到:

  1、住院病人必须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方能入院治疗;急救危重病人先抢救,在办理住院手续后方能继续住院治疗。

  2、我院规定查房时间为上午、下午各一次。在没有特殊检查时,希望您查房时不要外出。

  3、因病人病情随时有可能发生变化,为了您的安全,未经主管医师及护士长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夜不回病房者发生病情变化或出现意外情况,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4、病情需要陪护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和护士长同意并发给陪护证方可留陪,每床只限一人陪护,监护室病人因病情较重,故不允许陪护。

  5、陪护员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医疗场所及其他病房,不得私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护理文件,不得干扰医疗护理工作。

  6、请您爱护医院公物及医疗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请您们保持病区清洁、整齐、安全、安静,不得在病区吸烟、酗酒闹事、随地吐痰、乱扔乱倒物品,不得将婴幼儿带入病室。

  8、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否则,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9、严禁将危险物品如煤油、汽油、雷管等带入病房,病区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及乱拉电线、监护室内禁止使用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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