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不宜妊娠的是
举报/反馈2025-06-04 11:46
妊娠合并心脏病不宜妊娠的是心功能Ⅲ级或Ⅳ级。
心功能Ⅲ级或Ⅳ级是指心脏收缩力减弱,无法满足身体代谢需求。此时孕妇的心脏负荷增加,可能导致心肌缺血、水肿,甚至出现心力衰竭,对母体和胎儿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胸痛、水肿等。由于心脏泵血能力下降,导致血液回流受阻,引起肺部淤血,从而引发呼吸困难;同时,心脏供血不足会导致胸痛;长期心脏负担过重,可导致全身组织液积聚,形成水肿。
对于怀疑有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建议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以评估心脏结构和功能。此外,可能还需要进行心电图检查来观察心脏电活动的变化。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药物治疗通常使用利尿剂如呋塞米,可以减轻水肿并改善心脏功能。而手术治疗则可能需要考虑心脏移植或瓣膜修复术,具体取决于病情严重程度和患者的整体状况。
对于已确诊为心功能Ⅲ级或Ⅳ级的孕妇,应严格遵循医生的指导,避免过度劳累和情绪波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期复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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