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别名: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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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介绍
科室成员:

暂无

详细介绍: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于2001年5月,现任委员21名;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于2011年3月,现任委员11名,另设1名专职秘书,5名候补委员;产前诊断伦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于2009年8月,现任委员10名,秘书1名;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于2006年8月,现任委员15名,秘书1名。在多年的实践工作中,我院伦理委员会始终秉承“尊重、不伤害、公正”的伦理准则,遵循国内相关法规与国际伦理指南开展工作,对开展的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涉及人的医学研究(包括纵向和横向课题)以及在本院开展的临床诊疗新技术项目进行独立的伦理审查,保护了研究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医学伦理委员会2018年召开3次审查会议,共对17项立项后科研项目进行初始审查(其中同意14项,作必要修正后同意3项),39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初始审查(其中同意31项,不同意8项);药物伦理2012年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召开24次审查会议,共审查临床试验项目142项,对在研项目进行各类跟踪审查共计333次;产前诊断伦理委员会自2016年至2018年接受了50余例伦理申请,对于非致死性畸形,经由委员讨论,给出产前诊断的医学伦理意见,指导孕妇及家属选择胎儿去留;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不定期对生殖中心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病历进行审查,审查是否具备助孕指征、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按照伦理原则开展助孕治疗,近10余年接受了40多例伦理申请。在开展工作的同时,不断注重规范工作与能力建设,根据现行GCP、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制订了相关工作制度和SOP定期审查和修订,确保SOP的可操作性,最新版于2016年9月份修订出版;同时,利用内部培训与外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委员和研究者进行GCP等相关法律法规、伦理知识及指南、伦理委员会制度及SOP等内容的伦理培训,不断提高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能力和水平;通过主动寻求国际评估认可,积极参与区域与国内相关工作,经过10多年的发展,经历了组建、规范与发展的不同阶段,目前已经成为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机构伦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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