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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中心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中心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别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医院,解放军第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中心医院

  • 三级甲等
  • 公立
  • 综合医院
主任医师: 12 副主任医师: 26人
电话:
医院总机:0917-8957114(总机),0917-3424397(咨询处);其他电话:0917-8957114,0917-8957058;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东风路45号查看地图
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医院,解放军第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中心医院,医院位于宝鸡市东风路45号,距离市中心5公里。医院坐北朝南,正南200米是西宝高速公路,正北一墙之隔是陇海铁路。营区宽敞、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现有职工合计1100余人,聘用及合同制医技护人员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53人,博士生6人,硕士生20人,本科生占总人数的85%以上。

医院的神经内、外科、精神病科为兰州军区的中心科室,设有兰州军区神经外科研究所,其脑外伤抢救成功率 90.23%,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X刀治疗中心是宝鸡地域内唯一的能精确定量定位照射肿瘤的放疗中心;医院1997年完成宝鸡市首批同种异体肾移植,现开展的逆行胰胆管造影、十二指肠乳头切开套石及断指再植例数居宝鸡地区之首。

医院在脑出血救治、心脏起搏器植入、血液透析、三切口食道癌切除、全喉切除、白内障晶体置换等方面技术有独到之处。

科研成果

"十五"以来,医院获得军队医疗成果一等奖1项,军队和省级科技成果及医疗成果二等奖6项,三、四等奖34项,发表学术论文673篇

获奖荣誉

医院曾在全军“白救恩杯”优质服务竞赛中荣获三连冠;1996年被总部评为“三级甲等”医院,被国家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1994年起被宝鸡市公安局确定为全军首家法医指定医院;2000年被宝鸡市劳动局确定为公伤残及劳动退养鉴定指定医院。“七五”、“八五”、“九五”期间分别被军区表彰为“科技先进单位”。

先进设备

医院现有各种大中型医疗仪器设备总值达8100多万元,其中包括高压氧舱、CT机、核磁共振机,数字减影机、彩色B超、腹腔镜、经颅多普勒、X刀、直线加速器、全自行系列化分析仪、体外震波碎石机、眼超声乳化仪、多弹头射频治疗仪、脑立体定向治疗系统及妇科自凝刀等先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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