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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 综合医院

别名: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宜昌二医院,宜昌市肿瘤医院,宜昌市二院,宜昌市二院,宜昌第二人民医院,宜昌第二医院,宜昌二院,宜昌市二医院,湖北民族学院附属医院,湖北民院附属医院,宜昌市二医

就医流程

门诊就医流程

1、分诊

患者就诊先到门诊导医台分诊

2、办卡、挂号(一楼或四楼均设有挂号、收费窗口)

到建卡、挂号窗口处建卡、挂号,(患者到医院看门诊均需使用就诊卡,已有就诊卡的病人可直接挂号就诊),三天内复诊(在相同科室)不重复收挂号费。慢性病病人除本慢性疾病就诊外,其他同普通门诊。

3、 就诊

医生应按病人候诊顺序接诊。目前可开具电子处方和电子检查申请单(在检验科检查的项目),检查申请单(B超、心电图、内窥镜检查、CT、MR、X光等)和各种治疗处置单仍沿用旧的手写。

4、缴费

患者凭卡或检查申请单、治疗处置单到就近门诊收费处缴费(无卡无法缴费)。

5、 检查、检验

患者缴费后凭卡或检查申请单和缴费收据到相应科室检查或检验。检验结果直接到三楼自动取报告机上刷卡取检验结果报告单。其他检查报告单在相应检查科室获取。

6、取药、治疗

病人缴费后凭收据取药及到相应诊室治疗。

7、以后来院就诊请务必携带就诊卡,避免再次注册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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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1、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住院用药有何规定?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住院治疗中,采用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进行检查(治疗)的,使用《湖北省基本医疗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的,采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检查(治疗)的,医生必须先告知患者并实行签字认定,在结帐时,患者可以拒付未签字同意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使用《湖北省基本药品目录》内药品、《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内检查治疗的,在出院时办理查对签字手续。经签字确认的费用按相关政策核销。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出院带药量标准为:急性病不得超过7日,慢性病不得超过15日。

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住院手续和出院结算手续?

 医保患者就诊时,须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如果符合《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质量控制标准》的,接诊医生当即开具《入院证》。患者持《入院证》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需交纳用于预付部分自付医疗费的押金,其标准由各医院自行确定。

 办理入院手续时,患者因病情危急未带《社会保障卡》的,住院三天内必须将《社会保障卡》交住院收费处刷卡登记以便医保协管员核查身份,否则在刷卡前发生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入院时患者无《社会保障卡》的,住院三日内带本人身份证到劳动保障局信息中心制卡室补办。否则,发生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患者出院时可先带走出院用药,一周后到所住医院医保办办理查对、签字手续,然后持押金收据到指定住院结帐处结算自付费用,押金多退少补,医院开具住院收费收据,到住院科室取回出院小结和相关病例资料。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转诊?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治疗而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无相应医疗设备,或未开展此项医疗业务而需转往外地检查、治疗的,经本统筹区内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确需转往外地诊疗的,由该医院诊治医生开具《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查表》,经科主任签字,医院医保办签署意见,报市医保处批准后方可转诊。因病情紧急,来不及办理手续的,须在7日内补办。

未经批准转诊或虽经批准转诊但其发生的医疗费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转诊时间不得超过30日,若病情特殊,诊治时间超过30日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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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乘座11、6、27、18、24路公交车

或乘座的士在西陵一路二医院站或肿瘤医院站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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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预约挂号流程

具体预约挂号方式:

1、现场预约:到医院门诊导医台直接预约。

2、电话预约:本院电话0717-6735047。全国服务电话400-6677-400,电信用户拨打114,移动用户拨打12580,联通用户拨打116114。

3、网上预约:(www.yihu.com)

4、搜索关注“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医院“微官网”二维码即可预约。

预约流程:

1、预约:以上方式提前1—8 天预约专家号。注意:为保障所有患者的权利,预约时采取实名制,预约成功后,患者将收到预约成功短信。

2、取号:就诊当天,患者凭有效证件,小儿凭户口本或监护人有效证件,按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门诊导医台核实身份,到建卡窗口办理就诊卡、挂号。

3、就诊:门诊导诊护士引导至专家诊室就诊。

4、退号:须在就诊的前一天下午16:00前办理退号,超过该时点将无法退号。

5、违约:患者如未退号又不来就诊,视为自行取消预约。

6、停诊:预约成功后,因专家临时有事未能坐诊,会提前短信通知患者,患者可根据自己情况另行预约。

温馨提示:如需要帮助请拨打电话6735047或至门诊一楼导医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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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1、凡进行肝、胆、胰、脾、肾上腹检查者,请于检查前一日晚进清淡低脂饮食后,禁食12小时,于次日空腹检查。

2、凡进行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检查者,请于检查前饮水800—1000毫升,憋尿充盈膀胱后检查。

3、心脏及血管、浅表彩超不需空腹。

4、胃肠钡餐:前一晚清淡少量饮食,晨起禁饮食检查。

5、钡剂灌肠:前一晚清淡少量饮食,晚7—8点潘泻叶20克茶饮,晨起禁饮食检查,钡剂灌肠检查。

6、胃镜:检查前晚8点后至检查前禁饮食

7、结肠镜:检查前晚8点后服果导2片,晨起5点服50%硫酸镁70毫升,晨起禁饮食检,钡剂灌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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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入院指南

1、入院时医保及公医病人,请您务必带齐医保卡(医疗证)、身份证原件,公医病人还需要记账单,有关部门规定:缺少任一证件均不能办理正常手续。

2、按金单请妥善保管,需凭该单结帐。

3、入院资料填写须与本人有效证件一致,以便于您报销手续

按金管理

按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或联银。

按金的使用:支付住院者自费项目,如自费药和住院者认可的项目。

按金的数目:根据病种来决定。

一般来说:公费医疗者:记帐单 + 2000元,自费医疗者:视病种而定,社会医保者:5000元以上(产科3000元)。

小提示:现金的使用是一个递减的过程,由电脑管理系统生成,一旦临界于零的时候会出现提示,此时必须及时补充,不然会影响你的治疗、检查、护理和营养治疗工作。费用查询可以用自动查询机,或咨询护士站。

病房安全

医院和病房是公共场所,来往人员较多,请保管好您的财物,不要携带过多的和贵重的私人物品进入病房。我院床头柜规格为40cm x 40cm x 38cm,您的手机、手表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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