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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妇幼保健院
铜陵市妇幼保健院 三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别名: 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

就医流程

就诊→挂号或取号→相应诊区候诊→诊疗→交费→检查/取药→离院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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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1.我院已实行预约就诊,请按预约时间段准时就诊。

2.公众号系统挂号需支付诊查费后就诊。

3.请携带就诊号前往对应科室就诊,检查,检验,治疗,取药等。

4.挂号成功后可在挂号记录中查看。

5.门诊时间:08:00-11: 50,14:30-17: 206;联系我们:医务处0562-2133156

7.公众号挂号流程:首页-点击"预约挂号"-选择"科室"-选择"就诊日期"-点击"预约挂号”-选择对应"号源”-选择"就诊时间"-提交并支付挂号费用

8.退款流程:我的-我的预约-选择所需退款的挂号记录-点击取消按钮

9.退款注意事项:如已到预约挂号的预约日期,不支持线上退费,需要至人工窗口退费,费用将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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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门诊大厅内设咨询导医台,有专职导医人员为您服务。您在我院就诊中有任何不明白的问题均可以直接咨询或提出服务要求。门诊大厅内设有屏幕显示屏,可供您了解医院药品价格等情况。

(1)挂号时间

冬季:上午7:50——11:50 下午2:20——5:20

夏季:上午7:20——12:00 下午2:20——5:20

急诊:全天24小时挂号接诊。

(2)诊查费标准

a、普通诊查费10元。

b、专家诊查费20元。

c、急诊诊查费15元。

(3)挂号程序

a、初诊者,挂号后直接就诊,门诊病历在就诊科室领取。

b、普通复诊者,凭门诊病历挂号。

c、享受市公费医疗者,凭本人公医证挂号。

d、当您挂号时,您有权请挂号人员向您提供当天各科专家、专科出诊情况;您有权选择您最需要、最信任的专家或专科医生为您诊治。同时我们会主动为您建立、填写门诊医疗病历。

候诊 当您挂号后,请到所需就诊的科室候诊,将挂号条及病历交给分诊护士,分诊护士将按顺序请您到相应诊室就医。本院医生会尽快为您诊病。有少数看专家门诊的患者可能需要等较长时间,这是因为轮候的病人太多,请您能谅解。

就诊  医生在为您诊治时,如果您对检查、治疗、诊断有任何疑问,可向医生咨询。

诊后程序  就诊后,请前往计价收费处,您可选用现金、医疗保险卡、公费医疗证帐单结算您的医疗费用。

交费后

需要取药的病人,可凭门诊收据及处方到药房窗口领取药物;

需要检查的病人,可凭门诊收据及相应的检查单到相应的科室检查。

需要打点滴、注射的病人,领取药物后请到注射室注射治疗。

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人,请您持入院通知单前往出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4)抽血时间

   a、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9:00(空腹)。

   b、生化项目(如血糖、血脂、总胆汁酸等项目)测定须早空腹抽血。

   c、早上8:00前有急诊者应先处理急诊后抽血。

  (5)取报告单时间

  a、生化项目(如血糖、血脂、总胆汁酸等项目)等化验项目当天上午9:00前抽血,下午15:00之后到检验科1号窗口取单。

  b、免疫项目(如两对半、HCG、甲状腺激素、性激素、肿瘤标志物等项目)9:00前抽血,当天下午15:00之后到检验科1号窗口取报告。肿瘤标志物(如甲胎蛋白、癌胚抗原等)每周一、三下午15:00至检验科1号窗口取报告。

  c、外送项目(如胰岛素、补体、Y染色体微缺失等)采血及报告时间请咨询检验科。

  d、婚检:随时抽血,报告时间两个工作日后至婚检中心取。孕检:抽血时间为当天9点前,报告去往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

  e、儿童体检:血液检查10分钟后取报告,微量元素每周五下午15:00后检验科一号窗口取报告。

  f、急诊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白带常规十分钟可取。

  注意事项

  1、挂号时,请您出示医疗保险卡和病历,领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到您需要诊疗的科室就诊。

  2、就诊完毕,请您到计价收费处缴付费用,并出示医疗保险卡结帐,个人帐户资金不足,请您用现金付款方式补足。然后检查、治疗、取药。

  3、如果您要求到医院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时,主诊医师用医保专用处方开药,由本院主治以上医师审核签名后,您才可以外出配药。

  4、如果您在门(急)诊就医后需要入院治疗时,请您持入院通知单前往出入院处,出示医疗保险卡办理住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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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住院须知:

尊敬的病员及家属:

  感谢您入住本院,您的选择是对本院的信任,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请您和您的家属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医生开具入院凭证后,请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妥善保管预交款凭证;

    2、本院提供24小时热水,请不必携带过多的物品;

    3、为保持病区舒适、整洁,请您不要在病区内吸烟,勿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壳,不向窗外晒衣服、倒水、扔杂物;

    4、为保持病区安静,请您不要高声喧哗,不得在病区内玩牌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5、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随意外出,如需外出时,请向医务人员请假,若擅自外出,一切后果自负;

    6、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尽量减少探视,请您不要将危险物品和宠物等带进医院;

    7、请您爱护病房内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请及时与护士长或责任护士联系;

    8、为规范医疗秩序,请您和您的家人不得擅自进入诊疗场所(如治疗室、手术室等);

    9、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配合治疗,未经医师允许和医院同意,不得自行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如您对医师的治疗方案有建议,请及时告知医师,以便沟通协调。

    10、为确保医疗安全,医护人员督促陪护及探视者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禁进入医疗区域。严禁陪护人员乱动仪器设备;严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疗记录;不私自将患者、孕产妇带出院外;不在病室内谈论有碍患者、孕产妇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坐卧在患者、孕产妇床上;对于使用特殊仪器诊冶的病人,劝说不在病床旁使用手机、电脑等无线电子设备,以免影响患者、孕产妇的正常治疗和抢救;

    11、告知陪护及探视者保持病室清洁、安静;不在病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和往窗外泼水丢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爱护医院财物和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禁止在病区私自使用电器和酒精炉;禁止大声喧哗及聚众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随意晾晒衣物;

    12、医护人员指导陪护协助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倾听患者、孕产妇的感受,不得干涉医疗工作,不私请院外医师会诊;

    13、陪护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劝说教育无效者,取消其陪护资格,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14、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住院患者、孕产妇、陪护探视人员入病区前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筛查监测,如实回答相关流行病学史;如有流行病学史,或体温异常,不得入病区;

    15、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孕产妇是否需要留陪护由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同时尊重患者、孕产妇及其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孕产妇最多只能留一个陪护,办理陪护证。陪护人员需凭陪护证出入病房,医院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重症监护室(含专科监护病房)、新生儿科一律不留陪护;

    16、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孕产妇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来院探视。 临时外出的患者、孕产妇可凭腕带出入;陪护人员可凭陪护证出入;当日急诊手术的家属及当日接出院的家属、当日手术患者、孕产妇、临终危重抢救患者等特殊情况家属经保安与病区护士长或主班护士沟通确认后允许进入病区,其余人员不得进出;

    17、疫情防控期间,陪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首先与患者、孕产妇或其家属共同阅读并签订《铜陵市妇幼保健院(第四人民医院)陪护探视告知书》,在护士站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

    18、疫情防控期间,除检查等诊疗相关需要,住院患者、孕产妇不允许离开医院。患者、孕产妇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不允许在病房公共区域扎堆、聚集。

  特别提醒:

  1、如您年事已高或身体虚弱,请您不要独自下床活动或入厕,有需要时,请使用医院呼叫系统,护士会随时为您提供服务,或请您在家人的陪护下活动。

    2、儿童入院时,请勿带入锋利、尖锐或易产生火花的危险玩具,以免发生危险。

    3、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切财物,防止被骗、被盗,如有损失,恕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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