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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别名: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张槎医院,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

就医流程

初诊患者→挂号或取号→候诊→就诊→交费→取药或检查→离院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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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生育保险须知:一、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简介

(一)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最高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其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2、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其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1)床位费:按不高于45元/日纳入。

   (2)药品范围: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执行,《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费不纳入。

   (3)检查、治疗及其他费用标准:按《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佛人社〔2013〕13号)执行。  

    2、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2)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或者按规定应当由人口计生部门支付(或免费)项目发生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在境外(含港、澳、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3、生育津贴: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标准低于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生育津贴计算办法为: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21.75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内所含的工作日天数。

生育津贴按以下假期支付:

   (1)分娩或流产假期

分娩假期: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假期: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宫内节育器放置术3天,宫内节育器取出术1天,皮下埋植剂放置术3天,皮下埋植剂取出术3天;输卵管结扎21天;输精管结扎7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四)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具体名单可登陆禅城区社保局网站查询

二、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须知

(一)生育保险就医确认

参保职工应在妊娠16周(含)(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开始,由个人或单位经办人(以下统称申办人)持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申领《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确认凭证》),选定市内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医疗服务: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和已加盖准生意见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注:非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准生证明)需到本市现居住地或男方本市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现居住地不在本市的,需到参保职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需注明预产期)原件

4、1张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5、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可选择异地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医疗服务。

注:1、《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可登陆禅城区社保局网站下载,并需单位盖章。

    2、异地产检仅限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职工。

3、请慎重选择定点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予以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4、因特殊情况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参保职工需到异地分娩的,或长期驻异地工作的参保职工需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除提供上述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选定分娩住院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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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在市区可乘坐 102、117、119、121、123、124、128、132、158号公交车到张槎医院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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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各项检查注意事项:超声波检查

1、患者或家属应持申请单先到超声办公室预约并按指定日期及顺序检查。

2、急诊及危重患者应在医生陪同下检查。

3、凡检查心脏的患者,当日应禁烟、酒;心动过速者应先控制心率后再检查。

4、检查甲状腺的患者应先查彩超后再做同位素检查。

5、凡做肝、胆、胰、脾及腹部血管检查的患者,前日晚吃素食,检查当日空腹(禁食、水八小时以上),先做超声检查再做胃肠镜检查。

6、凡做膀胱、子宫、附件、前列腺检查的患者,需憋足尿后进行检查。

7、在检查中、后请看管及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动态心电图检查注意事项

1、请您准时安装与拆卸记录器。

2、请您详细记录日常生活的各项活动,若在监测过程中发生胸闷、心悸、头晕等不适,请准确记录时间。

3、佩戴记录器应避免剧烈活动及大量出汗,防止电极片脱落。

4、请爱护记录器,不要摔碰或打开,以免损坏。

5、监测结束后,回到检查室,由医技人员取下记录器及电极。

6、检查期间必须交验身份证。CT扫描患者需知

1、少数病人可能发生荨麻疹、恶心、呕吐等反应,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甚至休克,有生命危险。

2、过敏反应多在注射药后五分钟左右出现,注射时使用高压注射器,个别人血管条件不好,可能会出现皮下渗漏、肿胀、疼痛、组织坏死等。

3、碘过敏患者禁用。

4、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限碘治疗检查期间禁用。

6、糖尿病患者服用二甲双胍类药物需停药48小时以上。

7、高血压患者按常规服用降压药物。

8、冠脉检查心率大于70次/分或心律不齐时,会影响检查效果,我们将终止CT检查。

9、增强扫描患者提前3-4小时停止进食,自带水500ML。患者检查后半小时再离院,以便观察,检查后多饮水。

10、腹部平扫或增强扫描患者需做空腹准备,可少量饮水。

11、腹部CT增强或平扫患者如在近一周内做过钡餐检查,需在X光片确定肠腔内无钡剂后方可进行腹部增强扫描。

12、盆腔CT增强或平扫患者需在患者膀胱充分憋尿的前题下进行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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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医院探视指南:一、探视时间:星期一、三、五下午二时至五时,节假日上午九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至五时。

二、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只限二人。

三、探视危重病人时,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访。

四、探视人员必须遵守院规,不得擅自翻阅病案和护理记录。不得谈论有碍伤病员健康的事情。

五、探视者不得吃伤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人的用具,不得在病人床上坐卧,不准在病房吸烟。保持病室清洁、安静,要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六、探视时不得自带药品给伤病员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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