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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二级乙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别名: 洛阳市白马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就医流程

为了便捷您看病节省您的时间,请注意以下事项:

1、挂号:请您就诊前先在一楼导医台实名制挂号,并确定您所就诊的科室,导医护士将带您至收费处挂号。网络预约患者请一定报出您预约时的名字,可以免挂号费。

2、就诊:挂号完毕,导医护士将带您到相关科室就诊,各科室均有导医护士维护就诊秩序,适时安排您就诊。

3、咨询:如您想先了解本院相关医生概况,可看一楼大厅内的医生栏简介或向导医护士咨询;如您对疾病方面有所疑问,可以上本网QQ咨询,有在线客服为你解答。

4、服务:您在本院就诊期间,可享有"一医生一诊室一护士"全程导医服务,保护您个人隐私,也将避免您因不了解医院布局而盲目奔波。 您在本院就诊期间如需帮助请向主诊医生或各科导医台护士提出,本院将尽所能满足您的合理要求;如您对本院服务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管科室投诉或在线投诉。

5、交费:您在收费窗口交钱后,请保管好药单,检查单及收据,以免遗失。为了免去您楼上楼下劳累之苦,尤其是行动不方便者,您可以让导医护士代为付费,请与护士当面核对您的收据及余款。

6、建议:当您离开医院时,请留下您宝贵的意见,您舒心的笑容将是白马人努力的方向,您所需要的将是洛阳白马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要为您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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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概念】

问: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精神,我市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2017年开始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  二、【参保缴费政策】

问:2017年城乡居民筹资缴费政策是什么?

答: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人均15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18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其他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不低于180元。

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8月1日至12月20日,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三、【参保范围】

问:我是一名刚刚录取到洛阳某大学的大学生,能不能参加洛阳市的居民医保?

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并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四、【门诊医疗待遇】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得了病如果不去住院,要通过什么途径报销?

答:一是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报销。我市建立普通门诊家庭账户与统筹相结合的制度。参保大学生继续实行门诊统筹,现有的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保持不变。其他参保居民建立家庭账户,用于参保居民门诊就诊支出。

二是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8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  五、【住院医疗待遇】

问: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  六、【分级诊疗政策】

问:邻居家小孩得了疝气,去省里大医院手术花了16000元,才报销不到6000元,自己还要花费1万多,为什么报销比例这么低?

答: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水平的不断提高,参保居民“小病拖、大病熬”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转变。但同时,不少参保居民有病直接到城市大医院就医,不仅给医保基金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更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为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医,我们在设计统筹报销方案时也想了不少办法:一是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住院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住院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如您所说的疝气手术,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一般不超过2000元,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1500左右,个人仅负担500元;而到省里大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6000元后,个人仍需负担上万元。二是制定了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患病应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自行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参保居民到基层首诊。

  七、【大病保险政策】

问:医疗费用比较高怎么办?

答:我省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如果城乡居民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按下述标准再给予报销。大病保险资金从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其中: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高可报销40万元。

  八、【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问:困难群众还可以享受什么医疗保险政策?

答:凡是我市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还能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户、困境儿童。

困难群众住院除享受基本医疗费、大病医疗费报销外,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费用超过3000元的,还按以下规定报销: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报销;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没有封顶线。

  九、【“一站式”即时结算】

问: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一)按照《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15日前,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目前,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按规定直接报销,个人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017年6月30日之前尚未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的部分参保居民,可持发票、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抓紧时间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参保居民需要到参保地以外医院住院的,要通过参保地具备转诊资格的医院转诊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如果就医的医院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可以直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如果不是,出院结算时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持发票和住院病历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手续。

  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

问:城乡居民如果患重特大疾病如何报销?

答:城乡居民如果患以下43种重特大疾病(其中住院病种33种、门诊病种10种),可以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65%;门诊腹膜透析的报销比例是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80%。

  十一、【新生儿医疗参保】

问: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生病住院怎么办?

答: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只要是父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无论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均不用缴费,即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十二、【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待遇有哪些提高】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对群众还有哪些好处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不仅仅是用药范围和治疗服务项目增加了,在大病保险、新生儿医疗待遇等方面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参保人员可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医保目录范围扩大。2017年,我省医保药品目录达到2513个品种,比原城镇基本医保目录增加112个,比原新农合目录增加664个。医疗服务目录项目共计4441项,比原城镇医保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增加177项;比原新农合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增加254项。其中,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都不支付,但临床必需的医疗服务项目,尤其是肝移植、脊柱侧弯矫正术、隐睾下降固定术等用于危重病人治疗的高额医疗服务项目及儿科相关的88个项目,由以前病人全部自费调整为医保基金报销。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提高。一是2017年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原来的分别为1.8万元和1.5万元调整为1.5万元,取对参保居民较优惠的标准;二是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年度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三)报销金额提高。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20万元,加上大病保险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合计报销额度达到60万元,较原城乡居民医保高37万元的报销额度有所提高,能够更好地防范高额医疗费患者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四)新生儿参保放宽限制。整合后新生儿出生当年,只要是父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无论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均不用缴费,即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看病就医选择面更大。整合后,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参保人可选择看病就医的医疗机构明显增多,可以更加便捷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  十三、【家庭账户】

问:以前参加新农合都是把参保时交的钱全部打到我的家庭账户里,去年我参保时交了150元,为什么家庭账户里才打了90元,剩下的钱去哪了?

答:按照国家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主要来源于两部分,即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和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用于报销参保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

个人缴费的大部分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我市建立了普通门诊家庭账户与统筹相结合的制度。参保大学生继续实行门诊统筹,现有的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保持不变。其他参保居民建立家庭账户,用于参保居民门诊就诊支出。每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60%的比例划入家庭账户。家庭账户资金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家庭账户资金可在参保的家庭成员之间调剂使用,以后待条件具备时将家庭账户逐步过渡到全面门诊统筹。

个人缴费的剩余部分全部并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门诊慢性病费用支出,从而更好发挥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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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咨询热线:0379-62221717  QQ:992221717

  就诊时间:8:00—17:30(冬季)  8:00—18:00(夏季)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纱厂西路72号(节假日不休息)

  乘坐6路、14路、16路、22路、28路、83路、98路到纱厂西路王城大道口东下车即到。

  乘坐23路、37路到王城大道纱厂西路口下车步行460米。

  乘坐27路到陇海铁路立交桥南下车步行472米。

  如果您的时间宝贵或对路况信息不是很熟悉,可以联系我们与我院值班医生取得联系,报告您的具体位置,我们会给您最合理的乘车方案。

  温馨提醒! ! !建议您选择提前网上预约挂号,以免到医院后耽误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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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健康热线:0379-62221717 咨询 Q Q:9922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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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做心脏B超检查时,应休息片刻后再脱鞋平卧于检查床上,将上衣解开,胸部暴露,方便医生检查。做肝脏和肾脏检查前一般无须特别准备,如果能空腹进行检查最好,万一忘记,吃了东西也不要紧。盆腔B超检查需要检查子宫及其附件、膀胱、前列腺等脏器,通常检查前需要憋尿。据张周龙介绍,这样做是为了保证膀胱中没有气体造成反射,导致B超无法看清影像。有的患者为了憋尿前天晚上喝了一肚子水,早晨起来也不上厕所直接到医院排队检查,往往队还没排上就忍不住跑厕所了。其实大可不必太紧张,患者可在检查前2小时喝1000毫升左右开水,检查前三小时左右不要小便,使膀胱有发胀的感觉就可以了。此外,如果是在怀孕初期的孕妇,则不需要喝水,以免膀胱过度充盈压迫到子宫。另外,经阴道超声检查,是不需要喝水的。

近视眼手术治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术前检查,确定没有任何禁忌症的情况方可实施手术。术前检查需要注意以下事宜:   1、术前2周内请勿戴硬质隐形眼镜,术前3天内请勿戴软质隐形眼镜。   2、术前3天内请遵医嘱每天滴用抗菌素眼药水。   3、术后是否正确滴用眼药对于视力的恢复和稳定非常重要,因此希望得到您的重视。滴眼药时药液不宜直接滴在角膜上,请勿用力闭眼,以防药液外溢,也勿使瓶口碰到眼睑、睫毛或其他物品,以免污染。若医生嘱咐滴用两种以上眼药水时,不同的眼药水应交替点滴,每次间隔5分钟。   4、手术前三天内请勿用任何化妆品和香水。   5、术前适当进食易消化食物,请勿空腹或过量进食。   6、前来手术时,请备好手术费、复查费和往返车费并注意安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有关证件,以便手术时核对姓名,避免差错。   7、术前一日请洗头、洗澡、剪指甲,做好个人卫生。   8、术前若感冒或身体有特殊不适请告知医生,以便医生酌情处理。   9、请安排一位亲友陪同您前来手术并在术后护送您回家,请勿带小孩随行。   10、为了术后使眼睛得到很好的恢复,故不宜在工作繁忙时接受手术。请您根据自己工作生活的具体情况与医生商定手术日期。请按照预约的手术时间,准时前来进行术前准备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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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一、入院手续(流程)      (一)患者在门诊      1、门诊医生开住院证。      2、分诊护士将住院患者送至导医台或电话通知临床服务部,由导医护士或临床服务部护工陪同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并嘱其妥善保管交费收据。      3、分诊护士或临床服务部护工将患者送至病房。      (二)患者到病房后      1、病房护士主动热情接待患者,根据病情安排床位。      2、建立并填写住院病历,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体重等。      3、带患者或家属熟悉病区环境,并做好入院宣教,如:详细介绍入院须知,包括病室环境、作息时间、饮食原则、探视陪护制度、医生查房时间、呼叫器的使用、物品保管、防火防盗、住院期间不能外出、病室内不准抽烟等;介绍主管医生、责任护士、科主任、护士长等。      4、告知家属住院所需物品,将多余物品带回,保持病室整洁。      5、评估入院患者,做好患者心理护理,认真履行告知程序,取得患者配合。让患者或家属在宣教单上签字。      6、处理并执行医嘱,落实治疗、护理措施。      7、遵医嘱通知患者及家属饮食种类,并在床头作出饮食种类标记。      8、按分级护理内容进行护理,定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落实疾病护理常规,定时填写输液观察卡。      9、做好各种护理记录。      二、出院手续(流程)      1、患者出院由主管医生决定,提前一日告知患者,介绍办理出院手续的方法。      2、为患者做出院宣教,包括病情观察、饮食、休息、睡眠、运动的正确方法、复查时间等。      3、将出院带药进行核对,标明用法及注意事项,交患者或家属妥善保管。      4、向患者征求意见或建议,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5、整理病历,书写出院护理小结,撤床头卡及各种治疗卡。      6、责任护士帮助整理携带物品,并送至电梯口。必要时协助联系车辆。      7、床单元做终末处理后,铺备用床接待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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